把纪律存之于心见之于行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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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指出,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经党中央同意,自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对于一个党员,纪律是高压线;对于一个政党,纪律是生命线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,真正把纪律存之于心见之于行,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统一思想、统一行动,知行知止、令行禁止,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,纪律是治党之戒尺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、2018年、2023年3次修订《条例》,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,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不断增强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。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,《条例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,只有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,才能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 不积跬步,无以至千里;不积细流,无以成江海。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、走过场,而是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在政治纪律部分,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;在廉洁纪律方面,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……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篱笆,亮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,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检视自我、警示自我的依据,如果不下大力气、不下苦功夫,是难以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的。唯有始终保持孜孜以求的学习态度、久久为功的治学方法,紧扣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进行研讨,方能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、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。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,运用是更重要的学习。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落脚点在守纪;只有守住做人、处事、用权、交友的底线,自觉做到守纪律、讲规矩,才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,守住政治生命线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把纪律存之于心更见之于行,边学习、边对照、边检视、边整改,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,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。要树立正确权力观,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,不论处于哪个层级、置身哪个岗位、担任什么职务,都公正用权、依法用权、为民用权、廉洁用权,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、为政不移公仆之心、用权不谋一己之私。 (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街道 林云鹏) |